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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阳谕(记者 杨凯翔)11月19日,2024年11月10日,山东青岛,外卖骑手在一商场内席地而坐,有的等待取餐,有的在手机上抢单(图据视觉中国)根据美团、饿了么、闪送等平台公示的数据,目前外卖骑手群体规模已达到1500万人左右。 最近一段时间,杭州一位中年外卖员猝死、叮咚买菜仓管猝死、外卖副站长回家路上突发疾病死亡等消息,让外卖群体超时工作、遭遇意外后权益保障困难等问题再次被讨论。在多地出现外卖骑手猝死事件背后,外卖骑手每日工作时长能否设定限制?他们的劳动权益能否得到更好保障?近日,红星新闻记者走访多名外卖从业者、劳动法律师、相关专家等,共同探讨外卖骑手权益保障的困境以及如何破局等相关问题。每天工作十四五个小时“没人逼你加班,但不加班挣不到钱”晚上10点,小王结束当天美团专送外卖员的工作,下线“美团骑手”,然后打开“蜂鸟众包”(饿了么众包骑手app),继续以饿了么众包外卖员身份接单,持续到后半夜。第二天早上7点,小王继续以美团专送外卖员的身份开始新一天的工作。去年,小王大专毕业,经历两段不成功的工作后,两个多月前开始做美团的专送外卖员。按照站点要求,他每月必须出勤26天以上,每天必须完成的排班是早上10点半到晚上8点。在固定排班之外,外卖员可自由安排。而小王每天固定工作时间是早上7点到晚上10点,有时会在晚上10点后再跑几个小时饿了么众包。晚上10点后专送单量减少,同一平台不支持既做外包又做专送,所以小王和很多专送外卖员会在晚上转为另一平台的众包骑手。小王说,他们之所以要在排班之外继续工作,一是阶梯制的单价规则,二是更多单量可获得更高积分从而获得更多派单。骑手在站点的星级标准(受访人供图)小王所在站点每单价格为7元,当月单量超过700单之后会涨到7.2元,之后还有800、1000、1400几个档位,每达标一个档位单价就会提高。服务分则主要依靠单量和好评等,站点根据不同服务分划分六个星级,高星级骑手除了每单奖励更多,还更容易获得派单。作为站点新人,小王每月只能跑900-1000单,扣除各种费用后月收入七八千元,他们站点的单王每天单量能达50-60单,不少“老人”能月薪过万。骑手主要分为众包和专送两大类,众包骑手自己注册接受培训后就可以上线跑单;专送则归站点管理,需严格按照站点排班工作,有更稳定的单量和更高的单价。红星新闻记者随机采访遇到的绝大部分是专送骑手。作为专送骑手,美团和饿了么不同平台以及同一平台的不同站点,考核、管理方式有所差异,但有严格的排班制度和阶梯化的单价标准。记者以专送骑手求职者身份咨询,多个招聘平台表示工作时间在8小时或12小时,但下午可休息。有专送骑手表示,原则上只有午间和晚间高峰必须在线,但实际上排班时间不会只有这么短。骑手的班次(受访人供图)饿了么专送员白先生说,现实中订单紧张,为达成更高阶梯的单价,他们会主动要求站长排更多班次。在白先生的站点,班次包括早班、午高峰、两段下午茶、晚班、夜班等。白先生每天跑6个班,工作时长达到15个小时。“我们站点之前60个人,现在有一百零几个,但单子还是那么多单。没人逼你加班,但不加班挣不到钱。”也有骑手表示,站长会给每个人强行排长时间班次,很难请假。但无论主动还是被动,骑手工作时间都普遍在十四五个小时左右,每个月都要保证26天左右的出勤。记者在采访中得知,最长工作时间来自一名跑专送的骑手,最多一天完成过66单,从早上7点跑到凌晨2点。外卖骑手是谁的员工?各平台签署协议均显示为“合作关系”除了超时劳动,外卖骑手的身份认定也是争议话题。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副研究员孙萍在她的《过渡劳动:平台经济下的外卖骑手》一书曾提到,配送平台往往同时跟几百家甚至上千家中介公司签订协议,加盟商和代理商成为外卖平台的劳动供应商。这些公司多为“科技公司”,通过投标或市场关系拿到平台合作后,和其他人力资源公司、财税公司签订“服务外包”“转包”等协议,让公司负责骑手的个体工商户注册、个税代扣等业务。采访中,多位骑手表示自己是与某科技公司签订协议,但这份协议并非劳动合同,而是约定双方为合作关系。蜂鸟众包显示双方为合作关系记者注册蜂鸟众包、美团众包、闪送员三个骑手平台,均需签署相关“服务协议”。其中蜂鸟和美团的协议甲方均为与美团、饿了么无直接关联的科技公司,闪送的甲方则为闪送所属公司。美团众包的协议为《网约配送员协议》,未明确提及双方是否为劳动关系,蜂鸟众包协议中提到,“通过本协议建立平等的服务合作关系”。闪送员协议则明确,“甲乙双方建立的是商业合作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去年引发关注的“985硕士毕业生送外卖”主人公陈涛说,当初他送外卖时注册闪送、顺丰、美团、饿了么等几乎所有配送平台,但他没有仔细看过任何一份协议,只知道自己和对方签的是合作协议而非劳动合同。“关键是不签就没法做这个工作。”多位受访骑手都没有仔细看过协议,只有一位专送骑手明确了解协议中自己是“个体工商户”身份。多份有关劳动关系认定的判决书中,不同区域法院均认定骑手与该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在多份交通事故判决书中,法院均认为骑手与公司系劳务关系。闪送服务协议中明确非劳动关系解题1:设置最长劳动时间能破题吗?在记者采访的骑手中,只有闪送骑手明确提到有最长工作时间限制,在线超过8小时会收到相关提醒,被提醒后能感受到单量下降。而美团和饿了么骑手均表示未听说相关提醒或限制。对于小王这种会切换不同平台的骑手来说,有规定也不会对他产生影响。有骑手提到,下午、晚间班次单量较少,想要接单的骑手往往也只能休息。今年2月,新华社一篇报道提到,美团相关负责人介绍,美团已在探索结合订单峰谷及骑手配送在途、等餐、无单等状态,对骑手推送“防疲劳”提示和实施派单干预,防止骑手疲劳配送。11月12日,饿了么方面在回应红星新闻采访时提到,骑手具有自主接单、高峰闲散时间交替等特点。为保障骑手休息权,饿了么平台在多地展开“连续接单4小时、休息20分钟”的提醒,让骑手及时调整工作状态。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南开大学数字经济交叉科学中心研究员陈兵教授认为,设置最长在线时长应成为一个行业标准。但对于这种灵活弹性的就业形态,想要通过外部规定来避免超时工作的可能性很小,骑手可通过切换平台等方式绕开限制。如果强行限制他们切换平台,就不是灵活就业了。陈兵认为,这是一个阶段性问题。未来随着灵活就业人员生活水平提高,本地有房、生活压力较小的人,会从自身长期利益的角度考虑选择弹性工作。解题2:骑手权益如何更好保障?被归位灵活用工从业者的骑手,他们的权益应该如何保障?北京实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晶认为,这种第三方用工状态下的劳动关系认定是法院争议的焦点,目前没有绝对的标准,法官会结合具体案情具体判定,不同案子结果会有差异。陈兵教授提到,在司法实践中,骑手权益受到损害时,法院往往考虑从平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角度要求平台企业给予骑手一定补偿。“平台一不对劳动者进行管理,二不向他们进行直接支付,无法认定双方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第三方公司则和骑手订立合作关系合同,双方在这个合作中都以b端出现。”陈兵解释,这就导致现实中第三方公司因骑手受伤或骑手导致他人受伤成为被告时,法院一般会要求第三方公司承担一定责任,但理由往往不明确。事实上,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经着手就灵活就业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问题进行系统性规范,做好健康发展保障工作。裁判文书网的一份判决书显示,在美团众包的协议甲方大连益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外卖员交通事故纠纷中,法院认为发生事故时系配送服务期间,应属于履行职务行为,原告损失由该公司承担。法院还提到,此案审理的是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对骑手与公司间的具体法律关系不作评判。陈兵表示,目前问题的解决思路在客观上是鼓励灵活就业者购买社会保险。美团和饿了么公布报告提到,骑手商业保险覆盖率达到100%。2022年7月起,在人社部指导下,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四川、重庆等七省市启动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而职业伤害保障,就是面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新型工伤保险。陈兵认为,主管部门应切实精细化管理,一方面降低企业的经营和税费成本,用惠企来保障和支持民生。另一方面,要加强劳动力市场的稽查和监督,对于格式合同条款是否站在利益均衡角度,是否有落实相关保障政策做重点评估。“在目前的环境和制度下能够往前做一点,哪怕是0.1步都是好事。”11月1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美团方面获悉,针对骑手权益,他们将在月底或明年初出台新的力度较大的保障政策。这一政策并不仅限于美团,是人社、网信等部门牵头下针对整个外卖行业的权益保障。这个政策目前在调研制定阶段,尚无法公布。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刘亚洲 北京报道编辑潘莉 责编 魏孔明
曾阳谕(记者 卢原士)11月19日,在与朋友介绍的对象发生性关系5个月后,刘某怎么也没想到,对方怀孕了,还向其提出了80万元的补偿。因拒绝这一诉求,女方家人当场报警,检察机关更是以犯强奸罪对其进行指控。据了解,刘某与宋某某自2022年2月相识,宋某某控诉其前后被刘某侵犯过2次。一审法院的判决书载明,经鉴定,排除刘某是宋某某引产胚胎的生物学父亲。11月8日,刘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此事在一审时,法院认定其第一次性行为不构成强奸,但第二次性行为违背了宋某某意愿,构成强奸罪,故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后来我上诉了,但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我现在已经坐完牢出来了,但还是提起了再审申请。”一审判决书截图(受访者供图)事件:两人因朋友介绍而相识一个月内发生两次性关系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出具的一审判决书显示,2022年2月初,陕西女子宋某某经同事兼室友杜某以介绍男女朋友为目的,与刘某认识。2022年2月7日,刘某与同事贺某、李某在宋某某及杜某的宿舍内喝酒,后杜某负责送贺某回宿舍,并叫宋某某将刘某送回位于另栋楼的宿舍,于是宋某某就将刘某送回了宿舍。此后,刘某与宋某某发生了第一次性关系,且事后宋某某在刘某宿舍洗了澡,睡到第二天早晨才离开。据判决书中宋某某陈述,上述事件发生后不久,她因想提前过生日,(2022年2月22日)便叫上刘某与杜某等人一起在宿舍里吃饭喝酒。等到晚上11时许,因刘某与贺某的师傅叶某请吃饭,几人便在当地一饭店内继续吃饭喝酒。饭后,刘某为几人在一宾馆内登记了3间房。其中,宋某某自己单住一间。判决书中载明,次日凌晨3时许,刘某从自己住宿的8407房间内出来,准备进入宋某某住宿的8406房间,但是房门锁着,刘某便用8407的房卡将宋某某所住8406房间房门撬开进入房间。在宋某某昏睡中,刘某亲吻并抚摸了宋某某。宋某某清醒后表示拒绝并推阻刘某,但刘某强行与宋某某发生性关系。由于宋某某一直推阻,刘某最终停止了性行为。后来宋某某起身就跑去了卫生间,刘某等了很长时间还不见宋某某出来,便离开了宋某某的房间。凌晨6时许,五人退房之后,便乘坐叶某驾驶的车回到厂区上班。此后,宋某某删除了被告人刘某的微信。红星新闻注意到,对于上述性关系的发生,宋某某称,当天自己因看到刘某心烦,其两次走出宾馆的房间,杜某劝说后又返回房间睡觉。睡梦中,她发觉有人动她,半睡半醒中发现刘某光着身子侵犯了她。且期间刘某还曾问她是否喜欢自己,她说不喜欢。另外,宋某某还称,她因害怕丢人,也怕父母知道,所以没有报警。“杜某一直撮合我和刘某处对象,但是我觉得刘某年龄大,二人没有共同语言,所以觉得不合适。”宋某某表示,2022年3月,她还和刘某一起吃过饭,之后就再无联系。同时,她也在该月与另一男性一起在某酒店住过一晚,等到2022年7月发现自己怀孕,便带着家人找到刘某。法院:第一次性行为不予认定强奸第二次违背女方意愿构成强奸罪在上述判决书里,红星新闻看到,宋某某一家在发现怀孕后曾找到刘某处理此事,并提出索要80万元的赔偿。因刘某不同意,宋某某的哥哥当场报警。民警到达后,将一直在场的刘某带至派出所,后又移交至相关的刑警大队。另外,判决书中也表明,2022年8月,宋某某在当地某医院进行妊娠引产手术,后将胎盘保存至该院。经相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支持宋某某为引产胚胎的生物学母亲,但排除刘某是该引产胚胎的生物学父亲。基于前述种种证据与证言,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第一起(2022年2月7日)犯罪事实仅有被害人陈述,并无其他证据证实,且被害人关于被告人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陈述与查证的其他事实相悖,故公诉机关的该起指控因证据不足不能成立,法院不予认定。而对于第二次性行为(2022年2月23日)的发生,法院则认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发生性关系时被告人是否违背了被害人的意愿。相关的证人证言及监控录像显示,被害人当晚不愿与刘某同住,且两次起身离开宾馆,说明被害人当晚情绪不佳且不愿与被告人有过多接触,故被害人当晚自愿与被告人发生性关系的可能性不大。另外,刘某当时进入被害人房间的时间为凌晨3时许,系通过用房卡撬门锁的方式擅自进入的,且被告人供述被害人此时处于酒后熟睡的状态,在此情况下被害人的察觉能力及反应能力均较日常降低,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被告人违背被害人意志的可能性。再加上双方在供述发生性关系的具体过程基本能相互印证,证实被告人违背被害人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事实,以及被告人在被害人反抗的状态下停止了正在进行性行为的事实等情况。二审裁定书(受访者供图)法院最终认为,刘某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事实成立。但刘某在被害人一直反对的情况下中途停止了性侵行为,相较其他陌生人作案或者暴力性侵案件情节较轻,加之刘某此前无违法犯罪记录,故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进展:男子上诉至中院后仍维持原判坐牢2年后出狱,称已提起再审申请红星新闻注意到,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刘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而针对此次案件所附带的民事诉讼损害赔偿请求,法院则认为,经鉴定排除刘某是宋某某引产胚胎的生物学父亲,因此宋某某怀孕与刘某的犯罪行为无因果关系,故驳回其有关赔偿费用的诉求。刘某告诉记者,因不服一审判决结果,他向法院提起了上诉。其辩护人曾在法庭上辩称,在第二次发生性关系前,宋某某达到酒店后,独自2次离开房间走下楼梯后又上楼返回,足以证明其处于正常清醒状态,刘某处于对“恋人”的强烈担心,才拿房卡开门查看。对此,刘某也向记者表示,事发当晚,自己与宋某某在闹别扭,“出于这个情侣之间的关系,然后我下意识就去敲她房间门。我可能觉得她是不是,一个人别出点啥事。”刘某说,(发生性关系)开始时他将宋某某的拒绝当作是情侣间的“亲昵举动”。且事发时,宋某某也并没有报警,“第二天是她来找我,叫我起床,然后我俩一同乘坐电梯离开的。”刘某还告诉记者,后来他与宋某某分手,也曾有共同的朋友叫着一起吃饭,“我俩经常能见面,她从来没有提出说你把我怎样了。”直到2022年7月,宋某某与家人找到他,说自己怀了他的孩子,“他们家里面就说宋某某怀孕了,是我的孩子,还提出80万(让我处理)。其实他们也就是赌我不敢做这个亲子鉴定。”据神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显示,该院在审理查明后认为,刘某在宋某某拒绝与其同住一室后,趁被害人酒后昏睡之际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以惩处。但刘某明知他人报案仍在现场等待,归案后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最终,法院驳回了刘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刘某表示他已经向法院提出了再审申请,图为法槌(资料图)11月8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宋某某的家属。对方表示,时隔5个月才报警是因为被刘某胁迫。且该家属也表示不愿再提及案件细节,并称案件已经做出审判,他们相信法院的判决。对此,刘某则告诉记者,他已经向法院提出了再审申请。红星新闻记者 孙钊 罗梦婕编辑 杨珒 责编 官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95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已经2024年11月8日国务院第4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 李强2024年11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第四项修改为“(四)劳动节,放假2天(5月1日、2日)”。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统一放假调休,结合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实际形成较长假期。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法定节假日假期前后连续工作一般不超过6天。”此外,对条文顺序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和修改。本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 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根据2024年11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四次修订)第一条 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2天(5月1日、2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至3日)。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第五条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则不补假。第七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统一放假调休,结合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实际形成较长假期。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法定节假日假期前后连续工作一般不超过6天。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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